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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8 年 11 月 11 日
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
中華民國106年6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80041號令修正公布第1、2、4、7、13、16~20、22、23、27~30、33、37條條文;並刪除第42-1條條文 中華民國106年6月23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60019501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6年6月23日生效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3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60040467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6年12月13日生效 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70015527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7年5月1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8年1月2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70045081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8年1月2日生效 中華民國108年4月11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80009668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8年4月1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8年12月5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80038834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8年12月5日生效 中華民國109年6月3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90015919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9年6月3日生效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6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90035513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9年11月16日生效 中華民國110年6月10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00016460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0年6月10日生效 中華民國110年10月8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00031413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0年10月8日生效 中華民國111年3月8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10005238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1年3月8日生效 中華民國111年10月31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10031902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1年10月31日生效 中華民國112年4月25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21020690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2年4月25日生效 中華民國112年9月12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21033451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第七項修正「刪除第四級管制藥品第10項『氯二氮平(Chlordiazepoxide)』及同級第52項『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備註欄有關該成分複方製劑之不適用『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列管規定等文字內容」自112年12月1日生效,餘第一項至第六項自112年9月12日生效 中華民國113年6月25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30007092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3年6月25日生效 中華民國113年8月2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31020905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3年8月2日生效
  • 15. 中華民國106年6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80041號令修正公布第1、2、4、7、13、16~20、22、23、27~30、33、37條條文;並刪除第42-1條條文 中華民國106年6月23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60019501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6年6月23日生效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3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60040467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6年12月13日生效 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70015527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7年5月1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8年1月2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70045081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8年1月2日生效 中華民國108年4月11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80009668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8年4月1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8年12月5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80038834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8年12月5日生效 中華民國109年6月3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90015919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9年6月3日生效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6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90035513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9年11月16日生效 中華民國110年6月10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00016460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0年6月10日生效 中華民國110年10月8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00031413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0年10月8日生效 中華民國111年3月8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10005238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1年3月8日生效 中華民國111年10月31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10031902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1年10月31日生效 中華民國112年4月25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21020690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2年4月25日生效 中華民國112年9月12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21033451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第七項修正「刪除第四級管制藥品第10項『氯二氮平(Chlordiazepoxide)』及同級第52項『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備註欄有關該成分複方製劑之不適用『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列管規定等文字內容」自112年12月1日生效,餘第一項至第六項自112年9月12日生效 中華民國113年6月25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30007092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3年6月25日生效 中華民國113年8月2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31020905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3年8月2日生效
  • 14. 中華民國100年1月2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015581號令修正公布第3、4、7、8、13、15~20、22、23、27~30、33、37、42-1條條文 中華民國100年10月20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00053934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0年10月20日生效 中華民國101年4月6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10015893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1年4月6日生效 中華民國101年9月27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10058085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1年9月27日生效 中華民國102年4月18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20020634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2年4月18日生效 中華民國102年7月19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41353號公告第2條、第4條第1項、第7條第1項、第2項、第3項、第13條、第16條第2項、第3項、第17條、第18條、第19條第1項、第20條、第22條、第23條、第27條第1項、第28條第2項、第29條第1款、第3款、第30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33條、第42條之1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之權責事項,自102年7月23日起分別改由「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管轄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1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20061685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2年10月2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3年4月24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30017990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3年4月24日生效 中華民國103年10月6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30056398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3年10月6日生效 中華民國104年3月26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40014011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4年3月26日生效 中華民國104年10月7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40052649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4年10月7日生效 中華民國105年3月25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50012466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5年3月25日生效 中華民國106年1月5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50050576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6年1月5日生效
  • 13. 中華民國95年6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85241號令修正公布第7、39、40條條文;增訂第34-1條條文;並刪除第41條條文 中華民國95年8月8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0950035450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品項及範圍;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96年2月16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0960004264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品項及範圍;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98年4月9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0980014883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8年4月9日生效 中華民國99年4月2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0990015872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9年4月2日生效 中華民國99年7月29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0990040996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9年7月29日生效 中華民國100年1月14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00090729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0年1月14日生效
  • 12. 中華民國94年1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004951號令修正公布第20、29、39條條文 中華民國94年1月31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0940002265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分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4年1月31日生效 中華民國94年8月4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0940032867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4年8月4日生效
  • 11. 中華民國92年2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019250號令修正公布第3、25條條文;並增訂第42-1條條文 中華民國92年6月19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0920033059號公告修正第三條條文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2年6月19日生效 中華民國93年3月8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0930010412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3年3月8日生效 中華民國93年5月10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0930020509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93年5月10日生效
  • 10. 中華民國88年6月2日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8800124380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44條 (原名稱: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新名稱: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中華民國88年12月8日行政院台八十八衛字第44501號公告第三條條文之「各級管制藥品之範圍及種類」;並自88年12月8日生效 中華民國90年3月23日行政院台九十衛字第016828號公告修正第三條條文之「各級管制藥品之範圍及種類」部分藥品品項;並自90年3月23日生效 中華民國90年7月3日行政院台九十衛字第039083號公告修正布第三條條文之「各級管制藥品之範圍及種類」部分藥品品項;並自90年7月3日生效 中華民國91年2月8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0910005385號公告修正第三條條文之「各級管制藥品之範圍及種類」部分藥品品項;並自91年2月8日生效
  • 9. 中華民國84年1月13日總統(84)華總(一)義字第179號令修正公布刪除第13-4條條文;並修正第13-2條條文
  • 8. 中華民國80年11月22日總統(80)華總(一)義字第6170號令修正公布第13-2條條文;並增訂第13-4條文
  • 7. 中華民國69年7月2日總統(69)台統(一)義字第7881號令修正公布第1、13條條文;並增訂第13-1、13-2、13-3條條文
  • 6. 中華民國68年4月4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10條條文
  • 5. 中華民國62年6月14日總統(62)台統(一)義字第2689號令修正公布全文16條
  • 4. 中華民國43年3月27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16條
  • 3. 中華民國31年8月11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16條
  • 2. 中華民國20年11月7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22條
  • 1. 中華民國18年11月11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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