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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臺北市政府府工土字第1133007968號令修正發布第35點條文之附件「工程估驗計價單」;並自113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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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華民國112年7月10日臺北市政府府工土字第1123017613號令修正發布第16點條文;並自112年7月3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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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中華民國110年7月2日臺北市政府(110)府工土字第1103011148號令修正發布第35點條文之書表;並自110年7月1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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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華民國109年6月15日臺北市政府(109)府工土字第1093010371號令修正發布第10、13、17、21、29、32點條文及第35點條文之書表;並自109年7月1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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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華民國107年1月30日臺北市政府府工土字第10730012800號令修正發布第35點條文及附件;並自107年4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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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106年3月28日臺北市政府府工土字第10630038000號令修正發布第8、34點條文;並自106年4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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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04年1月28日臺北市政府(104)府工土字第10430009800號令修正發布第13、29點條文及第21點條文之附表;並自104年3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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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01年6月29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工土字第10130191000號函修正發布「公共工程監造日報表」、「公共工程施工日誌」、「建築物施工日誌」等表格;並於101年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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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0年9月21日臺北市政府(100)府工土字第1003027360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35點及附表;並自100年10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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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0年4月21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授工土字第10030031700號函修正發布第17點條文;並自100年5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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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9年1月6日臺北市政府(98)府工土字第09832171801號令修正全文35點;並自99年3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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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8年1月20日臺北市政府(98)府工土字第09830011900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34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工程施工驗收基準;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工程施工及驗收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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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4年11月28日臺北市政府(94)府工一字第094038880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5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6-04-301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4 年 11 月 28 日
民國 113 年 04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臺北市政府府工土字第1133007968號令修正發布第35點條文之附件「工程估驗計價單」;並自113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