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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6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老字第1123164169號令修正發布第4、7、11、13、15、17點條文;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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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3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老字第1113183230號令修正發布第4、7、9~11、13、18點條文;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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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0)北市社老字第1103158634號令修正發布第5、7、8、11~13點條文;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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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109年11月27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9)北市社老字第1093192802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8點;並自110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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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2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老字第1076113460號令修正發布第1、7、8、10、11、13、15、17點條文;並自108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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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老字第106481764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7點;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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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6年1月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老字第105492294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2點;並自106年1月17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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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5年7月28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老字第10540367800號令修正發布第4、6、9點條文;,並自105年8月1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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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5年1月1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老字第105301094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2點;並自105年1月27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年度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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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7月31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老字第10440556900號令修正發布第3、5點條文;並溯自104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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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6月1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老字第104386705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1點;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8-06-300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15 日
民國 112 年 10 月 16 日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6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老字第1123164169號令修正發布第4、7、11、13、15、17點條文;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