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7.05.02 工程技字第10700119290號函
- 有關學校專任教師或民意代表或公務人員具有土木技師者,是否符合土木技師公會會員資格之疑義
2.
- 中央選舉委員會 103.11.21 中選法字第1030025294號
- 現職公務人員係以「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為範圍,現任里長既為無給職,自不在適用之列
3.
- 法務部 101.01.18 法律決字第1000028022號函
- 參照學理上公務員定義依不同領域而有廣狹不同定義,故執行公務之公務人員,須視所適用法規而定,未可一概而論,單純探討某類人員是否屬於執行公務之公務人員,並無實益
4.
- 法務部 99.11.29 法律字第0999050199號書函
- 「區政諮詢委員」係由直轄市長聘任,非屬鄉鎮市調解條例第5條所謂之民意代表。又其與調解委員均屬無給職,自不受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不得兼職之限制
5.
- 內政部 99.08.23 內授中民字第0990035303號函
-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58條之1第3項規定,區政諮詢委員為無給職,並非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規定之適用對象,且地方民意代表助理非屬公務員,其他法令亦無不可兼職之規定,故區政諮詢委員得兼任地方民意代表助理
6.
- 內政部 99.04.07 台內民字第0990053291號函
- 縣市改制直轄市,原鄉(鎮、市)民代表如參選新直轄市里長並當選者,是否得同時受聘為區政諮詢委員疑義
7.
- 行政院秘書長 97.08.06 院臺秘字第0970033621號函
- 省諮議員得否同時擔任縣(市)政府一級單位政務職主管疑義
8.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6.03.05 簽見
- 公務員之國家賠償責任,以執行公務行使公權力時,有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為要件,故公立醫院醫事人員為執行疫政,實施強制隔離治療等行為,屬於公權力的行使範疇,有國家賠償法之適用
9.
- 法務部 91.11.04 法律字第0910040143號函
- 有關農田水利會職員已領退休金者是否符合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規定之排除對象疑義乙案
10.
- 內政部 91.05.23 台內營字第0910083382號函
- 具技師資格之現任各級民意代表,非為營造業管理規則第18條所稱之公務員,但如於民意機關開會期間因出席會議無法執行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業務,則得依營造業管理規則第21條之1規定辦理
11.
- 法務部 90.06.20 (90)法律字第021080號函
- 關於「地方制度法」公布施行後,公營事業機構評價職位人員得否兼任地方民意代表疑義乙案
12.
- 內政部 90.05.28 (90)台內地字第9073033號函
- 關於村長得否受聘為耕地租佃委員會委員乙案
13.
- 法務部 89.06.05 (89)法律字第018503號函
- 關於「華僑回國投資授權代理人辦法」第二條規定是否與行政程序法或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有所不符之疑義
14.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78.08.14 (78)局壹字第29410號函
- 工友身分歸屬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