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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111年3月22日臺北市政府(111)府財產字第11130141091號令修正發布第7~9點條文;並自111年3月2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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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日臺北市政府(109)府財產字第1093033944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0點;並自109年12月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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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5日臺北市政府府財產字第1076007245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條文;並自108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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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7年3月31日臺北市政府府財產字第1076000548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0點;並自107年4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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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6年1月25日臺北市政府府財產字第10630079800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自106年3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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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8年5月7日臺北市政府府授財產字第09830675200號函修正下達第11點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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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3年5月4日臺北市政府府財四字第093105306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1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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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2年9月1日臺北市政府府財四字第092018520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9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3-04-301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2 年 09 月 01 日
民國 111 年 03 月 22 日
中華民國111年3月22日臺北市政府(111)府財產字第11130141091號令修正發布第7~9點條文;並自111年3月2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