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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通用類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4181號令修正公布第128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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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109.05.22 便箋
  •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就臺北市宗教財團法人申請不動產抵押貸款許可時,檢附全體董事連帶保證還款書要求得否予以取消,涉及財團法人法、民法、監督寺廟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適用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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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務部 108.03.28 法律字第10803504780號書函
  • 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1項規定參照,「負擔」之附款,係指附加於授益處分之特定作為、不作為或忍受義務;而「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則係指行政機關基於行政目的或斟酌情事變遷之可能,於作成行政處分時預先保留未來廢止行政處分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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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政部消防署 103.10.27 消署民字第1031115389號函
  • 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且非過失犯罪者,如於92年3月26日後申請加入且成為義勇消防人員,係屬違法行政處分,主管機關應依據個案情形及行政程序法有關違法行政處分之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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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務部 103.07.18 法律字第10303508170號書函
  • 行政程序法第127條、民法第181、182條等規定參照,行政機關有無免除民法第182條第2項所附加利息,或以低於法定利率基準核計利息裁量權限,目前司法實務及學說尚無相關見解可供參考,故主管機關依據立法目的,審酌具體個案事實性質、差異,衡量受處分人之資力等因素,依法律適用的一致性及平等原則,本於職權妥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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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政部營建署 101.08.03 營署宅字第1010047943號函
  • 青年安心成家作業規定中關於有無自有住宅之認定,係以財稅機關所提供之不動產持有狀況資料為準,與是否為合法房屋無涉。又房屋課稅資料如以「非住非營」稅率核課,且經查證現場無居住事實,可視為無自用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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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院 100.11.15 院台廳刑二字第1000028743號函
  • 法院在辦理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之案件時,如裁判確定為無罪、免訴、不受理或不付審理,應立即通知原移送機關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利主管機關進行後續行政裁罰作業
13.
  • 內政部 100.10.19 台內防字第1000205123號函
  • 檢送「性騷擾防治法令與實務檢討會議紀錄」。分別對地方主管機關辦理性騷擾事件經撤回申訴或調查結果、調解成立與否之後續處理作法、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之當事人同時提出申訴及告訴時,其行政罰鍰裁罰困難及職場性騷擾案件延續至下班與午休時間,或職場提供員工之休閒場地相關疑義等問題提出說明
14.
  • 法務部 99.10.07 法律字第0999038808號函
  • 有關「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國軍因作戰或因公成殘義務役士兵核發贍養金作業規定」三者間對於贍養金規定之適用疑義
15.
  • 內政部 99.04.29 內授營宅字第0990803251號函
  •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之租金補貼係屬定期限之住宅補助,申請人應出具載有出租人、承租人、租賃住宅地址、租賃金額及租賃期限等租賃契約資料,供主管機關審認其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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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務部 96.03.26 法律決字第0960700233號書函
  • 函復關於行政機關裁量權,在於使行政機關於適用法律對具體個案作成決定時,得按其情節,在法律劃定之範圍為適當之處分,使其罰過相當,而無輕重失衡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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