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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老字第1133218217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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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老字第1133072636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條文;並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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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3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老字第1113194929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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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華民國110年9月16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老字第1103127593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自110年10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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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110年2月1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0)北市社老字第1103015202號令修正發布第6點條文;並自110年2月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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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08年12月10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8)北市社老字第1083195251號令修正發布第2~5、9點條文;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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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08年2月26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老字第1083028683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溯自108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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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7年5月9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老字第10737158000號令修正發布第3、5、8、9點條文;並自107年6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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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6年6月8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6)北市社老字第106375087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1點,並自106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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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5年12月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老字第10544979100號令修正發布第8點條文;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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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1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老字第104490899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1點;並自105年1月1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年度辦理老人收容安置補助實施計畫;新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老人收容安置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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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104年6月16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老字第104386723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1點;並自104年1月1日起生效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8-06-302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16 日
民國 113 年 11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北市社老字第1133218217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條文;並自114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