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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111年5月24日臺北市政府府財金字第11130190282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1點;並自111年5月2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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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07年4月10日臺北市政府府財金字第10760158451號令修正發布第11點條文;並自107年4月1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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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06年1月11日臺北市政府(106)府財金字第10630105000號令修正發布第11點條文;增訂第22點條文;並自106年1月26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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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5年6月15日臺北市政府(105)府財金字第10530630500號令修正發布第8、11點條文;並自105年7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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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5年3月25日臺北市政府(105)府財金字第105303581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1點;並自105年4月1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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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3年2月26日臺北市政府(103)府財金字第10333363400號令修正發布第8、11、15、16點條文;並自103年3月2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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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8年8月20日臺北市政府(98)府財金字第09832169200號令修正發布第1、7、11、15、16、18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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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1年9月2日臺北市政府府財五字第091063707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21點;並自即日起施行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3-04-3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1 年 09 月 02 日
民國 111 年 05 月 24 日
中華民國111年5月24日臺北市政府府財金字第11130190282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1點;並自111年5月25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