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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水中金屬及微量元素檢測方法-感應耦合電漿原子發射光譜法(NIEA W311. 5
2C)」,並廢止本署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環署檢字第0九三00三0三0九號公告
「水中金屬及微量元素檢測方法-感應耦合電漿原子發射光譜法(NIEA W311. 51B)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十五日生效。
發文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0.11.15. 環署檢字第1000099370號
發文日期:民國100年11月15日
主旨:公告「水中金屬及微量元素檢測方法-感應耦合電漿原子發射光譜法(NIEA W311. 5
2C)」,並廢止本署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環署檢字第0九三00三0三0九號公告
「水中金屬及微量元素檢測方法-感應耦合電漿原子發射光譜法(NIEA W311. 51B)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十五日生效。
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十二條之一第三項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整治法第十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方法內容詳如附件。
附件-水中金屬及微量元素檢測方法-感應耦合電漿原子發射光譜法(NIEA W311. 5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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