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主旨:公告修正「水中酚類化合物檢測方法-氣相層析儀/火焰離子化偵測器,電子捕捉偵
測器法(NIEA W522.51C)」等三項環境檢測方法之名稱如附表,自中華民國一百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
發文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0.12.15. 環署檢字第1000110054號
發文日期:民國100年12月15日
主旨:公告修正「水中酚類化合物檢測方法-氣相層析儀/火焰離子化偵測器,電子捕捉偵
測器法(NIEA W522.51C)」等三項環境檢測方法之名稱如附表,自中華民國一百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
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條、海洋污染防治法第九條第三項、飲用水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之一第三項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十條第三項。
:::
-
本月造訪人次
-
本月頁面瀏覽人次
-
總造訪人次(自93.07.26起)
-
頁面總瀏覽人次(自105.7.15起)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