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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非免簽證國家外籍旅客搭乘郵輪來臺觀光適用專案臨時入國申請 發文機關: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發文字號: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103.04.29. 移署境桃國菁字第1030061765號
    發文日期:民國103年4月29日
    主旨:公告非免簽證國家外籍旅客搭乘郵輪來臺觀光適用專案臨時入國申請。
    依據:「外國人臨時入國許可辦法」第 4條第 3款。
    公告事項:
     一、本署針對非免簽證國家外籍旅客(除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民外)搭乘郵輪來
       臺短期觀光者,依「外國人臨時入國許可辦法」第 4條第 3款規定,許可專案臨時入
       國。
     二、旨揭外國籍旅客以專案方式申請臨時入國停留者,郵輪業者應於抵港前將旅客資料上
       傳 Web–APIS系統,經本署核定同意者,取得臨時入境停留許可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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