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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平等就業機會,各機關職務出缺辦理公開徵才時,不得限制應徵者之年齡
發文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發文字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1.10.30. 總處組字第10100540462號書函
發文日期:民國101年10月30日
主旨:為保障平等就業機會,各機關職務出缺辦理公開徵才時,不得限制應徵者之年齡,請
查照轉知。
說明: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4年 3月 9日局力字第0940061104號書函諒達。正本:行政院各
部會行總處署人事機構、臺灣省政府人事室、福建省政府人事室、臺灣省諮議會人事
室、全國政府機關電子公布欄
副本: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資訊室、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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