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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得否發表並出版與公務無關之著作
發文機關:銓敘部
發文字號:銓敘部 095.04.28. 部法一字第0952640683號
發文日期:民國95年4月28日 公務員發表或著作書籍出版收受報酬,尚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 1項規定;至公務員
參加出版社所舉辦之促銷活動,如有兼售書籍或從事具商業宣傳之行為,則仍有違公務員服
務法第13條第 1項規定。
〔依銓敘部 109.07.02. 部法一字第10949502621號令發布,有關與本令釋未合部分,自即
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