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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北港溪水系虎尾溪支流河川區域及限制使用事項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96.12.14. 經授水字第09620210880號
發文日期:民國96年12月14日
主旨:公告北港溪水系虎尾溪支流海豐崙溪上游段支流尖山坑溪之河川區域。
依據:河川管理辦法第 7條第 1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北港溪水系虎尾溪支流海豐崙溪上游段支流尖山坑溪之河川區域,其河川圖籍為
第15至22號等計 8張。
二、本公告圖籍存置雲林縣政府及本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備閱。
三、公告劃入河川區域內之公私有土地,應依水利法及河川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限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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