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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建議修正「公文程式條例」第6條,將機關公文改採西元紀年一案 發文機關:行政院
    發文字號:行政院 108.03.25. 院臺綜字第1080085714號
    發文日期:民國108年3月25日
    主旨:建議修正「公文程式條例」第6條,將機關公文改採西元紀年一案
    說明:採用西元紀年記載確有利於國際接軌,惟我國除「公文程式條例」
       第 6條明定,公文應記明國曆年、月、日外,尚有許多明定以國曆
       記載之法令,例如「預算法」、「會計法」等,如擬採行西元紀年
       ,均必須進行修法。另我國國民身分證、健保卡及各項人民申請書
       等表件有關年份記載之格式,亦須配套進行檢討,牽涉及影響層面
       廣泛,尚須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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