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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國曆年改採西元紀年一案
發文機關:行政院
發文字號:行政院 108.01.22. 院臺綜字第1080081610號
發文日期:民國108年1月22日 主旨:建議國曆年改採西元紀年一案
說明:採用西元紀年記載確有利於國際接軌,惟我國除「公文程式條例」
第 6條明定,公文應記明國曆年、月、日外,尚有許多明定以國曆
記載之法令,例如「預算法」、「會計法」等,如擬採行西元紀年
,均必須進行修法。另我國國民身分證、健保卡及各項人民申請書
等表件有關年份記載之格式,亦須配套進行檢討,牽涉及影響層面
廣泛,尚須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