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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釋文書處理手冊第25點登錄來文之收文日期、編號、來文者及日期、附
件、案由摘要之文書類別為何疑義
發文機關:行政院
發文字號:行政院 102.06.14. 院臺綜字第1020033715號
發文日期:民國102年6月14日
主旨:請釋文書處理手冊第25點登錄來文之收文日期、編號、來文者及日
期、附件、案由摘要之文書類別為何疑義一案
說明:按公文程式之類別,公文程式條例第 2條及文書處理手冊第15點均
已定明,分為令、呈、咨、函、公告及其他公文等 6種。惟鑑於上
述公文性質及及案情繁雜、難易不一,需有不同處理時限,爰於該
手冊第78點規定,一般公文、人民陳請案件及訴願案件等各類公文
處理時限基準,俾利各機關實施管制,促使公文依限辦結。是以,
各機關收受上述公文時,應依手冊第25點有關編號、登錄應注意事
項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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