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請釋行政機關依公文程式條例、文書處理手冊對外行文之公文書,其性質
是否屬法律文書疑義
發文機關:行政院
發文字號:行政院 101.12.19. 院臺綜字第1010078030號
發文日期:民國101年12月19日
主旨:請釋行政機關依公文程式條例、文書處理手冊對外行文之公文書,
其性質是否屬法律文書疑義
說明:依公文程式條例第 2條第1項、文書處理手冊第15點第1款規定,公
文類別依其性質分為令、呈、咨、函、公告、其他公文等 6種。至
法律文書之範圍,則應依各該法律之規定而定。爰行政機關依公文
程式條例、文書處理手冊對外行文之公文,其性質是否屬法律文書
,宜就個別公文之內容依相關法律規定判斷之。
:::
-
本月造訪人次
-
本月頁面瀏覽人次
-
總造訪人次(自93.07.26起)
-
頁面總瀏覽人次(自105.7.15起)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