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民政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公告第 7屆臺南市及高雄市第 4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事項 發文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
    發文字號:中央選舉委員會 100.01.05. 中選務字第1003150007號
    發文日期:民國100年1月5日
    主旨:公告第 7屆立法委員臺南市第 4選舉區及高雄市第 4選舉區缺額補選之投票日期、投
       票起、止時間、選舉區、應選出名額及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等事項。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8條第 1項第 1款、第41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2條第 1款、第
       25條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投票日期、起止時間及地點:
      (一)投票日期:中華民國 100年 3月 5日(星期六)。
      (二)投票時間:上午 8時至下午 4時。
      (三)投票地點:臺南市第 4選舉區及高雄市第 4選舉區各投票所。
     二、選舉區及應選出名額:
     三、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