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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旨:公告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種類、選舉區、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及地點、競選 經費最高金額、受理申請為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之起止日期、時間及地點等事 項。 發文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
    發文字號:中央選舉委員會 100.09.15. 中選務字第1003150289號
    發文日期:民國100年9月15日
    主旨:公告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種類、選舉區、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及地點、競選
       經費最高金額、受理申請為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之起止日期、時間及地點等事
       項。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2條第 1項,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3條、第 7條第 1款
       、第23條第 1項、第34條第 1款、第38條。
    公告事項:
     一、選舉種類:第13任總統、副總統。
     二、選舉區:中華民國自由地區。
     三、投票日期、起止時間及地點:
      (一)投票日期:中華民國 101年 1月14日(星期六)。
      (二)投票時間:上午 8時至下午 4時。
      (三)投票地點:直轄市、縣(市)各投票所。
     四、同一組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新臺幣 424,634,000元。
     五、受理申請為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之起止日期、時間及地點:
      (一)起止日期:中華民國 100年 9月16日至 9月20日。
      (二)時間:每日上午 8時至12時,下午 1時30分至 5時30分。
      (三)地點:中央聯合辦公大樓(臺北市徐州路 5號) 3樓中央選舉委員會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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