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賦稅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使用統一發票銷售額標準 發文機關:財政部
    發文字號:財政部 075.07.12. 台財稅字第7526254號
    發文日期:民國75年7月12日
    主旨:訂定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銷售額標準為平均每月新臺幣二十萬元。說明:
     二、依據營業稅法第十三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規定辦理。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