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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高雄巿第六屆巿議員補選事項 發文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
    發文字號:中央選舉委員會 93.05.18. 中選一字第0933100182號
    發文日期:民國93年5月18日
    主旨:公告高雄巿第六屆巿議員補選之種類、名額、選舉區之劃分、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
       間及競選經費最高限額等事項。
    依據:一、行政院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院臺內字第0九三00二0二七0F號函。
     二、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第四項、第七十九條第一項第七款、第八十一條第一項。
     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十五條之一
       、同法施行細則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十二條之一。
    公告事項:
     一、選舉種類:高雄巿第六屆巿議員補選。
     二、投票日期、起止時間及地點:
      (一)投票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七日(星期六)。
      (二)投票時間: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
      (三)投票地點:高雄巿各投票所。
     三、選舉區劃分及應補選選出名額:
      (一)區域選出之巿議員十六人,其選舉區及名額如左:
      (二)原住民選出之市議員一人。
     四、競選經費最高限額:
       註:擬參選人員倘欲收受政治獻金,應依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辦理。五、補選選出之
       巿議員,其任期至高雄巿第六屆巿議員任期屆滿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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