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公司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准許「發貨中心保稅倉庫」進儲未公告准許間接輸入之大陸地區原物料、零組件轉售保稅工 廠、加工出口區外銷事業或科學工業園區事業加工外銷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84.11.11. (84)經貿字第84032185號(不再援用)
    發文日期:民國84年11月11日
    主旨:公告准許「發貨中心保稅倉庫」進儲未公告准許間接輸入之大陸地區原物料、零組件
       轉售保稅工廠、加工出口區外銷事業或科學工業園區事業加工外銷。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
    說明:
     一、「發貨中心保稅倉庫」進儲未公告准許間接輸入之大陸地區原物料、零組件轉售保稅
       工廠、加工出口區外銷事業或科學工業園區事業加工外銷,免逐案向本部國際貿易局
       申請,可逕依「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二、如有違法情事,依「貿易法」相關規定處分。
       〔依據經濟部 90.04.10 (90)經貿字第 09020020520號函不再援用〕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