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公司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公告CCC六八0一‧00‧00‧00–九「長方砌石、緣石、扁平石之屬於天然石者( 板岩除外)」乙項加註輸入特別規定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88.09.18. (88)經貿字第88892056號
    發文日期:民國88年9月18日
    主旨:公告自八十八年十一月一日起本部原開放之大陸物品CCC六八0一‧00‧00‧
       00–九「長方砌石、緣石、扁平石之屬於天然石者(板岩除外)」乙項加註輸入特
       別規定。
    說明:
     一、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及本部貿易局八十八
       年九月七日「研商有效解決大理石花崗岩製品及黑木耳等『大陸地區物品』認定之困
       擾,以改善貨物通關效率事宜」會議決議辦理。
     二、檢附「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修正表乙份。
       附件:「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修正表
       備註:
     一、本項貨品自88年11月 1日起依特別規定 「 M74」辦理。
     二、 M74:符合右列規定者,准許間接進口:( 1)形狀不拘。( 2)尺寸規格:最長一
       邊30公分至 100公分,最短一邊10公分至30公分,厚 3公分至20公分。( 3)加工程
       度:表面積最大一面經過防滑處理(以手工或機械劈、切、剝或、燒面、打鑿),且
       任何一面不得拋光。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