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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 7 條及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98年 2 月 23 日「
開放大陸物品輸入審查會議」決議事項,公告自即日起開放大陸產製 CCC2106.90.99.90-3
等 28 項貨品准許輸入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98.03.03. 經貿字第 09804601200 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98年3月3日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開放大陸產製 CCC2106.90.99.90-3 EX「仙草乾、菊花、甘草、蛋花、
布渣葉、金銀花及夏枯草之萃取濃縮液」等 28項貨品准許輸入,另配合修正 CCC21
06.90.99.90-3 EX「水果調味飲料粉,重量 18 公斤以上」等 2 項貨品之貨品名稱
。(「公告開放准許輸入大陸物品項目表」如附表 1 及變更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
CCC6903.20.10.00-0 「坩堝,含氧化鋁( AL2O3) 或氧化鋁與二氧化矽(SIO2)
之混合物或化合物重量超過 50% 者,但矽化石粉製品或類似矽土製者除外」等 19
項貨品輸入規定如附表 2)。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 7 條第 1 項第 1 款、本部國際貿易局
本(98)年 2 月 23 日召開「開放大陸物品輸入審查會議」決議事項。(經濟部 9
8.03.03. 經貿字第 09804601200 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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