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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廢止「衛生套商品之應施進口及國內市場商品檢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
一日生效。
發文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發文字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102.05.30. 經標二字第10220013860號
發文日期:民國102年5月30日
主旨:廢止「衛生套商品之應施進口及國內市場商品檢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
一日生效。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公告事項:「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廢止應施進口及國內市場檢驗衛生套商品品目明細表」如附
件。
附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廢止應施進口及國內市場檢驗衛生套商品品目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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