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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醫住院患者如何會診中醫診療
發文機關:中央健康保險局
發文字號:中央健康保險局 85.10.09. 健保醫字第85014956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85年10月9日
主旨:關於嘉義基督教醫院函詢「西醫住院患者如何會診中醫診療」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分局八十五年七月九日健保南住字第八五0二四0三一號函。
二、依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並不得應
保險對象之要求,而予處方、用藥、檢查及申報費用」,故保險對象於住院期間應不
得要求中醫診療。至患者得否以請假方式外出就診乙節,依行政院衛生署八十四年八
月一日衛署健保字第八四0三四五五三號函釋(八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衛署健保字第
八四0六六二一六號函釋),除精神病患及入住慢性病患者,因該院無法提供之服務
項目,經依規定徵求主治醫師同意辦妥請假手續後,得持健保卡至其他醫事機構就診
,並於回原住院醫院後再將健保卡繳回外,餘均不得於住院期間至他處就診。如患者
堅持外出接受中醫治療,請建議俟其出院後再轉往中醫門診就醫為宜。三、另特約院
所同時設有中西醫診療科別,病患得否會診中醫部分,鑑於目前全民健保尚未開辦中
醫住診業務,故西醫住院期間不得會診中醫及申報住院會診費等相關醫療費用。(中
央健康保險局85.10.09. 健保醫字第八五0一四九五六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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