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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主旨:公告修正「昭○標準檢驗股份有限公司(藥物化學檢驗實驗室)」之藥物化粧品檢驗 認證範圍,如附件。 發文機關: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發文字號: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101.07.09. FDA風字第1011101384號
    發文日期:民國101年7月9日
    主旨:公告修正「昭○標準檢驗股份有限公司(藥物化學檢驗實驗室)」之藥物化粧品檢驗
       認證範圍,如附件。
    公告事項:認證範圍之異動項目:廢止藥品之「 ProPranolol」、「Dipyridamole」、「Ni
         fedipine」、「Metoclopramide。」、「Ranitidine」、「Famotidine」、「Ci
         metidine」,共計 7項。
    副本:昭○標準檢臉股份有限公司(藥物化學檢驗實驗室)
    附件-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藥物化粧品認證實驗室認證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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