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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修正「台○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微量工業安全實驗室)」之藥物化粧品檢
驗認證範圍,如附件。
發文機關: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發文字號: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101.08.10. FDA 風字第1011101438號
發文日期:民國101年8月10日
主旨:公告修正「台○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微量工業安全實驗室)」之藥物化粧品檢
驗認證範圍,如附件。
公告事項:新增認證項目:「化粧品」之黴菌與酵母菌、白色念珠菌、大腸桿菌、金黃色葡
萄球菌、綠膿桿菌、沙門氏菌等 7項,以及防曬係數、甲醛、雌二醇、塑化劑等
4項,共計11項。
副本:台○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微量工業安全實驗室)
附件-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藥物化粧品認證實驗室認證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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