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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二月累進處遇審查會議紀錄、及本年第四次監務委員會會議紀錄乙案
發文機關:法務部
發文字號:法務部 73.03.10. (73)法監字第2800號
發文日期:民國73年3月10日
主旨:貴監函報七十三年二月份累進處遇審查會議紀錄、及本年第四次監務委員會會議紀錄
乙案,其中決議四,受刑人王xx脫逃後處遇案,本部七十三年元月廿六日法73監字
第一0六八號函已釋示在案,應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辦理,(以脫逃
後之殘餘刑期計算其責任分數)至於計算其假釋之過半日期仍以檢察官執行指書所載
刑期起算日期及其他有關規定為準,餘准備查。
說明:復七十三年三月六日花監鑑教字第七二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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