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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關於國家賠償事件有無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之適用疑義一案 發文機關:法務部
    發文字號:法務部 93.03.02. 法律字第0930700118號
    發文日期:民國93年3月2日
    主旨:關於國家賠償事件有無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之適用疑義一案,謹陳本部研析意見一
       份如後,請查照轉陳。
    說明:查旨揭疑義,前經 鈞院於七十二年一月二十五日以臺七十二法字第一六0七號函釋
       採取否定見解在案,茲因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度臺上字第二一三號判決對上述問題採取
       肯定立場,本部爰彙整歷來行政機關及司法實務之見解,提出本部研析意見,供鈞院
       作為是否停止適用上開函釋之參考。
    正本:行政院秘書處
    副本:本部法律事務司(三份,均含附件)
    附件-關於國家賠償事件有無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之適用疑義 附件-附件一 附件-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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