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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他車牌照處罰疑義
發文機關:交通部
發文字號:交通部74.12.17. 交路字第27229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74年12月17日
關於成憶交通公司使用他車行車執照行駛,被查獲可否以移用牌照論處乙案,查道路交通安
全規則第八條規定汽車牌照包括號牌、年度標識牌、行車執照及拖車使用證。故使用他車行
車執照,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第五款:「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
行駛者」之規定,對汽車所有人處以罰鍰,並依該條第二項規定吊銷借供他車使用之牌照(
行照),應屬允當。(交通部74.12.17. 交路字第二七二二九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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