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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借用他車牌照處罰疑義 發文機關:交通部
    發文字號:交通部74.12.17. 交路字第27229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74年12月17日
    關於成憶交通公司使用他車行車執照行駛,被查獲可否以移用牌照論處乙案,查道路交通安
    全規則第八條規定汽車牌照包括號牌、年度標識牌、行車執照及拖車使用證。故使用他車行
    車執照,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第五款:「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
    行駛者」之規定,對汽車所有人處以罰鍰,並依該條第二項規定吊銷借供他車使用之牌照(
    行照),應屬允當。(交通部74.12.17. 交路字第二七二二九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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