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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農業用車輛(車身後聯結播種機)係屬道路交通管理之何種車輛及應行駛之車道為何乙
案
發文機關:交通部
發文字號:交通部87.01.16. 交路八十六字第058362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87年1月16日
主旨:有關貴法院函請查明農業用車輛(車身後聯結播種機)係屬道路交通管理之何種車輛
及應行駛之車道為何乙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法院八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南院慶民丁訴二七二字第九六一八二號函。
二、查農業用機具之管理,係屬政行院農委會之職權,而省農林廳亦曾訂定「臺灣省農耕
機管理辦法」,就農耕機之管理機關、定義、申請登記及應行駛道路範圍等有所規範
,請逕向該廳洽詢辦理;至於非屬汽車範圍必須行駛於道路之動力機械,依道路交通
安全規則第八十三條規定,應比照第八十條之規定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發臨時通行
證,憑證行駛;未領用牌照或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照行駛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
罰條例第十二條處罰,並禁止其行駛。(交通部87.01.16. 交路八十六字第0五八三
六二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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