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主旨:註銷本會 101年 5月 9日飛安字第1010205011號廢止「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辦事細
則」令,請 查照。
發文機關: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 101.05.17. 飛安字第1010205028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01年5月17日
主旨:註銷本會 101年 5月 9日飛安字第1010205011號廢止「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辦事細
則」令,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會將於 101年 5月20日改制為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處務程
規」於同日生效,原「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辦事細則」應同時廢止。
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2條第 3項規定,廢止之法規,自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
效,爰依上開規定註銷旨揭廢止令。
:::
-
本月造訪人次
-
本月頁面瀏覽人次
-
總造訪人次(自93.07.26起)
-
頁面總瀏覽人次(自105.7.15起)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