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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勞工溺水死亡是否職業災害認定疑義 發文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76.09.14. (76)臺勞動字第1726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76年9月14日
    關於中船公司基隆總廠勞工盧正義君落海溺水死亡一案,如該員當日自入廠工作至死亡期間
    內均未離開就業場所,其死亡當有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條第四項之適用,應認定為職業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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