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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工於下班途中遭他車撞及,是否屬職業災害疑義
發文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78.07.27. (78)臺勞動三字第14932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78年7月27日 查本案君係無照駕駛,雖於下班途中因機車熄火於路邊步行之際遭他車撞及受傷,惟其無照
駕駛之行為已顯有犯意,依本會76.8.31.臺(76)勞字第0五一五號函,應不屬勞工安全衛
生法第二條所稱職業災害。至勞保給付部分:請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
審查準則」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