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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漁村婦女宜否隨其配偶或直系親屬上漁船工作 發文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80.07.10. (80)臺勞動三字第14841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80年7月10日
    查婦女可否上漁船之場所工作,現行勞動基準法及勞工安全衛生法並無禁止規定,惟該婦女
    在漁船上所擔任之工作,仍應受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關於不得從事危險
    性或有害性工作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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