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主旨:公告本會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一日至一百零三年九月三十日期間,委託財團法人金
○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為動力衝剪機械之型式檢定機構,辦理動力衝剪機械之型式檢定
業務。
發文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100.09.08. 勞安2字第1000145957號
發文日期:民國100年9月8日
主旨:公告本會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一日至一百零三年九月三十日期間,委託財團法人金
○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為動力衝剪機械之型式檢定機構,辦理動力衝剪機械之型式檢定
業務。
依據:
一、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二項及機械器具型式檢定實施辦法第十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
:::
-
本月造訪人次
-
本月頁面瀏覽人次
-
總造訪人次(自93.07.26起)
-
頁面總瀏覽人次(自105.7.15起)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