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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廢止本會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十八日勞安一字第0九四00四六二五六號令及九十四年八 月二十六日勞安一字第0九四00四七六四九號令,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100.12.20. 勞安1字第1000146568號
    發文日期:民國100年12月20日
    廢止本會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十八日勞安一字第0九四00四六二五六號令及九十四年八
    月二十六日勞安一字第0九四00四七六四九號令,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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