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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68條等規定,公告「水中金屬及微量元素檢測方法-感應耦合電漿質譜
法(NIEA W313.51 B)」
發文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98.06.11. 環署檢字第0980050864A號
發文日期:民國98年6月11日
主旨:公告「水中金屬及微量元素檢測方法-感應耦合電漿質譜法( NIEAW313.51 B)」,
並同時廢止本署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環署檢字第0九三00四二七0五號公告「水中
金屬及微量元素檢測方法-感應耦合電漿質譜法(NIEA W313.50 C)」,自九十八年
九月十五日起實施。
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十二條之一第三項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十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
方法內容詳如附件。
附件-水中金屬及微量元素檢測方法-感應耦合電漿質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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