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88年9月10日台財融字第88747134號函等25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發文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字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03.10. 金管銀法字第11202705503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12年3月10日
    主旨:財政部 88年9月10日台財融字第88747134號函等25函,自即日停止 適用,請查照。 說明:財政部88年9月10日台財融字第88747134號函、88年10月6日台財融 字第88750575號函、88年10月29日台財融字第88766800號函、88年 12月29日台財融字第88505170號函、89年2月8日台財融字第890243 71號函、89年4月28日台財融字第 89730362號函、89年5月1日台財 融字第89710787號函、89年7月4日台財融字第89719481號函、89年 8月15日台財融字第 89746001號函、89年12月11日台財融(六)字 第89772972號函、89年12月11日台財融(六)字第89771280號函、 90年1月9日台財融(一)字第90701025號函、90年5月8日台財融( 一)字第90738588號函、90年8月14日台財融(一)字第009071247 6號函、91年2月18日台財融(一)字第0918010273號函、91年4月3 0日台財融(一)字第 0911000232號函、92年10月13日台財融(一 )字第0928011515號函、93年2月23日台財融(六)字第093600015 1號函、93年3月3日台財融(一)字第0931000185號函、93年3月16 日台融局(六)字第 0936000186號函、93年5月31日台財融(一) 字第 0938010948號函;財政部金融局89年6月27日台融局(一)字 第89202773號函、90年2月13日台融局(一)字第90020184號函、9 1年4月30日台融局(一)字第0910017721號函、92年11月14日台融 局(一)字第0920048662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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