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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

民政類 內政部 84.06.28. (84) 台內民字第8477727號
中央法規
  • 第一百四十三條(土地政策)
    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法律之保障與限 制。私有土地應照價納稅,政府並得照價收買。 附著於土地之礦及經濟上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 權而受影響。 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 國家對於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並規定其適當經 營之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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