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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

衛生類 行政院衛生署 84.8.23. 衛署藥字第84056022號
中央法規
  • 第十條(原核定輸入事項變更之禁止)
    輸入化粧品或化粧品色素之核准或備查事項,非經申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不得 變更。

  • 第二十一條(原核定製造事項變更之禁止)
    製造化粧品或化粧品色素之核准或備查事項,非經申請原衛生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不得變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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