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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

衛生類 行政院衛生署 97.01.02. 衛署藥字第0960065832號令
中央法規
  • 第十五條(工廠登記證及設廠標準)
    化粧品之製造,非經領有工廠登記證者,不得為之。 前項工廠之設廠標準,由中央工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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