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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

法務類 法務部 112.02.10. 法律字第11203502120號
中央法規
  • 第七十條(立法院對預算案所為提議之限制)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 第六條
    稱歲入者,謂一個會計年度之一切收入。但不包括債務之舉借及以前年度 歲計賸餘之移用。 稱歲出者,謂一個會計年度之一切支出。但不包括債務之償還。 歲入、歲出之差短,以公債、賒借或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撥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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