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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

農業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86.03.13. (86) 農林字第85166350號(不再援用)
中央法規
  • 第四條(建築物)
    本法所稱建築物,為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供個人或公眾使用之 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

  • 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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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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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九條
    (刪除)

  • 第四十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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