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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

公共工程類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6.06.27. 工程企字第0960098593號函
中央法規
  • 第四十一條
    測繪業受委託辦理測繪業務之成果,應由測量技師依簽證規則簽證之。 前項測量技師簽證之適用種類、實施範圍、簽證項目及其他應備文件之規則,由中央主管 機關會同技師法之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第四十五條
    被懲戒之技師對技師懲戒委員會之決議不服時,得於決議書送達之翌日起二十日內,向技 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申請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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