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類
銓敘部80.10.09. (80)臺華法一字第0624721號函
中央法規
- 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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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會長等之專職義務)
農田水利會之會長及各級專任職員,視同刑法上之公務員,不得兼任其他公職。
- 公務員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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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條(適用本法之其他人員)
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