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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促使本市各級學校升降典禮儀式,做到莊嚴肅穆簡單隆重,以激發學生愛國情操,培
養學生敬愛國旗進而忠愛國家,特訂定本要點。 -
二、升旗典禮:
(一)時間:升旗典禮應配合學生朝會,每天以八點至八點廿分(廿分鐘)為原則,惟
各校得視實際需要自行調整。
(二)地點:升旗地點在操場,如操場不能全部容納時,低年級在走廊或輪流在操場。
(三)方式:
1.進退場:
(1)隊伍之集合、行進停止等除必要號令外,儘量以音樂代替之。
(2)國小學生由教室排成縱隊,依序配合音樂行進,步伐整齊,抬頭挺胸走進操
場。國中以上學校由各校自行安排。
(3)學生進退場應播唱愛國進行曲或由樂隊伴奏之。
2.隊形:
(1)各校依操場大小,決定全校各班級排列方式。
(2)各班以分四列橫隊為宜,班長在排頭,導師在班級右側。
(3)科任教師及其他人員,以站在學生隊伍之前為原則,如有困難,則由學校視
實際情形安排在操場適當地點。
3.典禮程序:
(1)升旗典禮開始(脫帽)。
(2)全體肅立。
(3)主席就位。
(4)恭迎國旗進場。
(5)唱國歌。
(6)升旗向國旗敬禮。
(7)禮畢。
(8)向師長行早安禮(復帽)
(9)主席報告。
(10)禮成。 -
三、降旗典禮:
(一)時間:由各校配合作息時間,以十五分鐘為原則。
(二)地點:如升旗典禮。
(三)方式:
(1)進退場:參照升旗典禮,再視各校實際情形辦理。
(2)隊形:由各校酌情自定。
(3)典禮程序:參照升旗典禮程序進行,並恭送國旗退場。
(4)放學:播放交通安全歌曲。 -
四、其他應行注意事項:
(一)升旗前應事先將國旗送到旗臺附近適當地點,以便恭迎國旗時,能及時進場。
(二)恭迎國旗進場方式由各校按實際情形妥為設計,並由樂隊吹奏進行曲予以配合,
以能表現隆重莊嚴為原則。
(三)護旗學生,應衣著整齊、戴白手套,並求動作整齊、姿勢優美。
(四)國旗左側應以棒管穿附,繩索應有固定銅釦,俾能迅速掛妥;旗繩須注意繫緊,
以免滑落,並應注意牢固。
(五)升降旗典禮之司儀、司旗、音樂指揮應以學生輪流擔任為原則,並於事前妥為指
導訓導。
(六)唱國歌時,全體參加典禮師生應配合音樂齊唱。
(七)向國旗敬禮時,除高中、高職、專科學校行舉手禮外,其他各校以行脫帽注目禮
為宜。
(八)國歌應配合學生音域速度,以管弦樂(唱片、發音帶均可)或鋼琴伴奏為宜。
(九)各校應事先向學生講解國旗及國歌國旗歌歌詞之意義。
(十)各校應加強指導學生習唱國歌,並注意歌詞清晰,歌聲整齊宏亮。
(十一)國旗應以正六號為準,質料以耐用者為佳,不可污損、踐踏或破壞國旗。
(十二)唱國歌時應將國旗下面舉於國旗桿前,精神飽滿。升降旗時速度配合純熟,動
作整齊有力。
(十三)升旗速度應先快後慢,配合音樂徐徐上昇,降旗則先慢後快,徐徐下降。
(十四)國旗桿應為全校最高,校舍內皆能目視為原則。
(十五)國旗應妥為保管,採捲好筒裝或拆疊平放均可,並恭置於校長室或其他適當場
所。
(十六)升旗後天雨,應立即將國旗降下;雨後天晴應立刻將國旗升上。
(十七)假日升降國旗時間相同,由值日人員為之,禁止國旗隔夜未降或未升。
(十八)擴音設備及音響,應力求聲音清晰,並妥善維護。
(十九)國旗臺及周圍環境,應善加整理布置。
(二十)每天學生朝會時間應妥加控制,並以不影響第一節上課時間為原則。
(二十一)凡未能到場參加升(降)旗典禮之師生聞聽國歌或國旗歌時,應面向國旗立
正並行注目禮。
(二十二)各校舉行升(降)旗典禮可歡迎學生家長暨社區民眾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