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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條文檢索

行政/衛生/保健
中華民國98年7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167891號令修正公布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八條條文,自98年11月23日施行(中華民國102年7月19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41353號公告第二條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之權責事項,自102年7月23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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